2023年绍兴上虞区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申请如下:
政策对象:
根据国家政策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妇生育三子女(两子女)的家庭,且子女户口必须落户上虞(户籍已经在上虞的除外)因参军而取消); “三孩”是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个孩子; “二胎”是指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第二个孩子,同时符合相关补贴政策条件。
政策内容:
孩子0-3岁(36个月)时,参照我区上一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三个孩子的母亲发放生活补助
1。妇女申请三孩母亲生活补贴,应在满足政策目标条件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同一对夫妇共有三个孩子;
(2)所生子女户口为上虞区户籍;
(3) 三个孩子年龄分别为0-3岁(36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下个月起不再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1)现有孩子数少于3个;
(2)户籍子女已迁出上虞。
申请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的,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个孩子。
2。加工程序:
女子向3个孩子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提交了补助申请。
3。申请材料:
(1)《上虞区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申请表》;
(2)女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配偶及子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5) 第三胎出生登记服务单;
(6)其他信息:如丧偶,提供死亡证明;若已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规定:
符合条件的夫妻离婚、丧偶等情况,离婚后女方仍可申请生活补助;如果妇女死亡,生活补助将由法定监护人支付。
申请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0月8日工作日期间受理乡镇街道各类补贴政策现场申请(不含保险理赔)。其中:百观新闻客户端二三孩消费券网上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24:00,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资格确认、福利计算及支付方式:
(1)资格确认:
所有申请(保险理赔除外)将由乡镇、街道进行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审核;审查确定的对象和金额予以公布。 7天,无异议后,财政资金到账后发放。
(2) 工资计算:
怀孕检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二、三孩消费券、托儿服务补贴、三孩母亲生活补贴均按月计算,自保单签发之日(2022年11月4日<含>)开始计算满足条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结束的月份。
(3)分配方式:
三个孩子的母亲的生活补贴支付到申请人的公民卡上。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向同一乡镇、街道申请多项政策补贴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保险理赔另提供)。
(2)相关申请表可在“上虞健康”微信公众号“家庭政策”栏目下载。
(三)区卫生局负责具体解释。您可以联系人口发展科(老龄办秘书科)电话:82213365、82214230;您还可以咨询城镇和街道。
附件:
1。 2023年优化二三孩消费券等计划生育政策现场审核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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