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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外地就医最新消息 唐山市外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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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9月2日

  唐山医保已实施省内暂无搬迁通知

  为继续深化医疗保障“放权、放权、放权、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全省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让我市参保患者就医享受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切换成果的,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吉医保条例[2021]6号)要求,我市将实现参保人员医疗政策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同,真正突破全省就医落户障碍,让群众享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医疗服务。

  1。政策覆盖面广

  1。人员防护范围“广”。参加河北省各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政策实施范围“广”。参保人在参保地区以外的省内其他协调地区开办住院或门诊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治疗和药房购药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3。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广”。 凡是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并开设住院、普通门诊协调、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服务的,自动拥有异地提供服务的权限默认省内新办理定点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在本市开业的同时,可享受省内其他地方就医的待遇。我市参保人员到省内其他城市就医时,可按规定选择当地所有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零售药店仅支持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缴费。

  2。省内就医无需挂号

  我市参保人员到省内其他城市就医时,可按照规定到省内已开通住院、门诊医疗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异地费用直接结算,无需登记,方便快捷

  3。治疗政策更惠及百姓

   (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规定的缴费范围和标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 );医疗保险基金最低缴费标准、缴费比例、最高缴费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按照参保地待遇政策和结算办法执行。

1线,降低报销比例,对同级医疗机构实行同比例治疗政策。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全省所有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就医的,可按照医保规定,由参保地机构人工报销。人工报销仅限于住院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长期居住在省外的居民在省内就医的,执行上述政策。

   (二)取消各协调区慢性(特)病定点门诊数量限制,取消参保慢性(特)病患者每次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限制月。

   (三)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保障政策在外地门诊直接结算时仅限于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4)职工个人医保账户可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先前信息:

  更新:8月20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河北省异地就医管理制度

  关机及切换通知

  为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9月1日全省“省内异地”政策顺利实施,满足参保人员更加便捷的就医需求人民网,河北省将暂停使用河北省原有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运行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现将停转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原异地医疗管理系统停用时间

  自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零时起,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停用。

  全新远程医疗管理系统上线时间

2020年9月1日(周三)零时起,新版异地就医管理系统上线上线,全面恢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停工期间的工作安排

  (一)暂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停用期间,暂停全省各协调区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网络直接结算业务(包括异地挂号、住院挂号、出院结算、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等)。

  (2)跨省异地就医可以挂号补充。 停运期间,河北省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新系统上线后仍在医院治疗。所在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备案后可直接结算的,可异地住院。医疗制度切换后,通过补充备案直接结算;无法直接结算或出院后已预付医疗费用的,视为已备案,可退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人工报销相关政策、法规。

  (三)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出院手续。 全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原异地医疗管理系统停用前,及时为已出院的外地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新系统启用后,住院患者出院时,重新上传费用明细后,结算已准备就绪。 停工期间在河北省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住院的参保患者,可先行自付。 新系统上线后将完成医保入院手续,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减轻垫付现金压力和跑腿负担。

   (四)加强异地转医疗制度宣传工作。 异地就医管理制度切换期间,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对就医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异地就诊、购药,并说明暂停异地医疗服务期间的相关事项。 ,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此次异地医疗管理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各省(区、市)有关单位、参保人员及社会各界敬请理解。

  河北省各协调区医疗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省医疗保障局保险登记及异地就医中心0311-85518646

  省医疗保障局技术支持18730166689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0311-83865006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0314-2038801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0313-2162800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0335-3262776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0315-5908000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0316-2227779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0312-2029133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0317-2020036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0318-2167763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0319-3690210(城镇职工) 0319-3690050(城乡居民)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0310-2031805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0312-2372916

  辛集市医疗保障局0311-83308609

  石家庄铁路局社会保险管理处0311-87925077

  华北油田社保中心

  0317-2715601/2728700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更新:8月17日

  近期,为继续深化医疗保障“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河北省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为方便参保人员在省内就医和结算,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冀医保条例[2021]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其他地方工作全面落实。

  覆盖范围明确

  一是人员防护范围。参加河北省各协调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是政策实施范围。参保人在参保地区以外的省内其他协调地区开办住院或门诊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治疗和药房购药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明确取消河北省异地就医挂号

  参保人员可以选择河北省各协调区域内开通异地医疗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挂号,实现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

  明确河北省外地就医治疗政策

   河北省外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和参保地政策规定的缴费范围和标准执行。本部分重点对住院病人、普通门诊病人、慢病门诊病人以及药店药品采购政策进行具体规定。

  强化管理服务

  包括明确职责任务、加强信息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等。该部分强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信息管理,借助异地就医推广使用电子医保凭证,并特别对特(慢)病的监管提出要求。

  明确职位要求

  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统筹推进、加强宣传引导。明确自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其他地方不再全面开展工作。

  人们将享受三重红利

  便利福利

  《通知》要求取消河北省内所有异地就医登记。参保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统筹地区按规定开通异地医疗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无需登记,实现河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考虑到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人员,保留人工结算渠道。

  福利奖金

  《通知》明确河北省参保患者到河北省其他协调地区异地就医、住院时,免赔额不再提高,报销比例降低,同比例待遇政策由同级医疗机构执行。河北省外地住院在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福利奖金

  《通知》明确河北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仅限于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各协调区慢性(专科)门诊数量限制。各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慢(特)病门诊中心和定点零售药店由各协调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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