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基层就业补贴标准
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参加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每人给予3000元补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5000元。
申请要求
1。劳动者受聘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或者在乡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签订期限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超过一年。他们是毕业两年内的大学毕业生。
2。职工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粤东、粤西、粤北就业并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此项补贴。
申请材料
①个人申请表;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
属于基层服务项目的,应由用人单位出具服务协议或书面证明材料。
区、镇(街道)、村(社区)授权机构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应当提供相关文件或协议复印件。
用人单位代表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还应当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清单,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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