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活百科

唐代官服介绍 唐代官服等级及特色标志

探索生活百科

   隋炀帝六年(610年),只规定“上穿紫袍”。五品,六品以下穿赤袍。”唐代,为了进一步巩固常服的礼仪规范,制定了详细的法令格式。等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质量体系和统一体系。

  (1) 颜色系统(也称为皮带系统):

  色制是根据官员等级的不同,提供不同颜色、材质、图案的官服(包括腰带饰物)的制度。

  武国四年(621年),制定了常服初步规定。八月,诏曰:“三品以上,大枝绫罗,色紫,饰玉;五品以上,小枝帛罗,其色。”朱红色,装饰金质,六品以上(下品),衣服为丝布,混有小绫、交梭、双衩,颜色为黄色,六品、七品为银饰,八九品饰石。”

  贞观四年(630年),颁布第二道法令并修改:“三品以上穿紫色,四品、五品以上穿朱色,六品、七品穿绿色。” ,第八、九品穿蓝色,女子则随丈夫颜色,仍取黄色。”

  贞观五年(631年),命七品以上穿龟甲、双巨、十花绫,颜色翠绿。九年级以上穿丝布和混合小绫,颜色为绿色。

  元元元年(674年),诏书规定:“一品以下文官,应带手帕、算数袋、刀、磨石。三品以上文武将官,着紫金玉带,四品深赤色,带金带,五品浅赤色,带金带。一条金色腰带,六品礼服为深绿色,七品礼服为浅绿色,有一条银色腰带。八品礼服为深绿色,九品礼服为浅绿色,有一条石腰带。 .”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