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活百科

咸阳市幼儿园升小学最新政策(咸阳幼儿园升小学注册流程)

探索生活百科

  1。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仅限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咸阳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农民工子女、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注册地县、市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咸阳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殊群体子女。

  2。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学校免试原则,实行县域管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注册招生。

  3。招生范围

   (一)县市区公立学校按学区招生。

   (二)经县级批准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范围内招生;市级批准的民办学校对所在县、市的招生不满意的,由所在地县、市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跨县招生。

   (三)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

  4。入场方式

   (1)公立学校按学区免试报名。秦都、渭城区实行网上报名;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名方式,鼓励使用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报名。

   (2)民办学校采取注册制招生。若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机考随机录取。未录取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招生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我们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公平正义。

   (三)特殊群体儿童入学。对于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到学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综合救援队人员子女、公安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子女、引进高级别人员子女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义务教育优惠政策。

  5。入学流程

   (1) 公立学校

  1。批准招生计划。 6月15日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办学情况、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各学校起学年级招生计划。

  2。划分学区。 6月25日前,各县市根据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优化调整公办学校学区,确保公办学区全覆盖、无盲点斑点。市立学校由所在区统一管理。

  3。公布学区。 6月30日前,各县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所辖公立学区范围、招生资格、名单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7月17日至7月20日,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区相应公立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具体资格审查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欲就读私立学校的适龄儿童、青少年,不参加公立学校的资格审查。实行网上报名的学校,向资格审查合格的,向所在学区的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发放网上报名凭条。

  5。在线注册。 7月21日至7月24日,学生和家长凭网上报名表登录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个人只能向其所属学区的公立学校提出申请。

  6。发出录取通知书。 7月27日至7月29日,学校将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注册的暂不发放)。

  7。对未考入民办学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 8月1日至8月3日,各县市统筹安排,为未考入民办学校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签到并注册。 8月30日至8月31日期间,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注册。

   (2) 私立学校

  1。公布招生计划。各县市确定本辖区内具有义务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等因素制定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班级人数不超过55人。辖区内设有市级批准民办学校的县市,要对愿意报名的人数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以往招生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研判,确定学校招生范围和跨县招生范围。计划。 6月15日前,各县市将本年度符合招生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报送市教育局。

  2。公布招生资格学校和招生计划。6月30日前,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符合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和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3。资格审查。 7月17日至7月20日,拟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或迁入地县市设立的审核点入学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完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资质审核并领取网上报名回执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资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获得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网上报名表。

  4。在线注册。 7月21日至7月24日,拟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网上报名表登录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申请一所私立学校。

  5。公布报名信息。 7月26日前,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注册情况,并向各县市反馈民办学校注册学生信息。

  6。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7月31日前,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学校所在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随机机录取,并现场公布录取结果。未录取的,由当地县、市教育局予以调整。

  7。发出录取通知书。 8月1日至8月3日,所有私立学校将向入学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8。签到并注册。 8月30日至8月31日期间,学龄儿童、青少年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学校但未按时报到且学位空缺的,将作废,不再重新入学。

  6。职位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建立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发布招生相关政策和信息。县、市教育局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招生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其管辖范围内的学校。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调查制度,科学划定招生区域。有必要对新学校秋季投入运营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以达到环保标准、确保师生健康。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投入使用;能够投入使用的,必须合理划分学区。要对辖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一一研判,制定“一校一策”招生方案。鼓励各县市探索建立男女同校的多子女学校具体实施办法,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入学。县、市教育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及时共享异地就读学生信息,确保流动学生去向明确、不迷失。要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新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确保中小学招生顺利有序。

  (二)做好流动儿童入学工作。 各县市要坚持“两个要点、两个包含、以居住证为主”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体,不断提高比重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流动儿童。 。公办名额不够的,可通过政府购买名额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完善流动儿童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和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流动儿童入学。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能够被录取。要积极探索流动儿童积分入学机制,不断完善积分规则。随迁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

   (三)严格招生程序。 各县市在制定招生计划、划定学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分配等重要环节时,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政策科学、严谨、公平、公正。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学龄证明、居住地无人监管儿童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优化简化招生过程中,及时向社会提供入学资格证明材料清单。学校不得使用疫苗接种证明作为入学的先决条件,但可以要求学生在开学后立即提供。严禁收集学生家长的职位、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重复收集学生相关信息。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不新增大班名额,逐步淘汰“大班名额”。有条件的,小学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要严格组织机化随机录取工作,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聘请公证员现场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四)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各县市要重点通过微信、微博等方便快捷的形式,加强学区划分、招生方式、资格条件、时间安排、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等公众关心的政策宣传。undefined各县市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问责机制,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设立咨询(举报)热线和网上举报方式,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行为。对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校长将被解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受到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当年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良好的教育生态。

  图片来源:咸阳教育局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